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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大赛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6-20点击数:

鲁警院团[2018] 12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8]248号)。为充分发挥公安院校科技强警生力军和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激发我院学生创新活力和热情,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此次大赛,我院即日起组织选拔十三届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大赛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公安专门人才培养目标,以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活动为抓手,激励和引导广大公安院校学生立足公安业务需求和专业知识,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广泛开展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和公安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激发公安院校学生的智慧和创新活力,增强科技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进取的良好学风校风。

二、大赛主题、口号

本届大赛的主题是:“智慧公安我参与!”。

本届大赛的口号是:“创新海洋扬起青春之帆!”

三、参赛条件、要求

(一)我院正式注册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参赛。申报者应为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每项成果完成人不超过5人。

(二)申报成果应完成于2017年6月之后,分为科技类和理论类,形式包括软件系统、产品装备、技术方法、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我院申报限额15项,其中科技制作与技术应用类12项,理论与软科学类3项。

(三)申报成果应紧贴当前公安工作需求,突出创新性、实用性,内容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且无知识产权及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等方面争议。

(四)对已获得过国内省部级奖项的成果以及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不予申报。

四、评审标准

本届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三个奖励等次,其中设金奖10项,银奖20项,三等奖120项。成果主要从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等方面予以评价。

  1. 技术方案或理论观点创新性强,论证、表达、图示科学规范,总体水平和主要指标先进,与公安实际工作结合紧密,应用价值高的可以评为金奖。

  2. 技术方案或理论观点创新性较强,论证、表达、图示比较科学规范,总体水平和主要指标比较先进,与公安实际工作结合较紧密,应用价值较高的可以评为银奖。

  3. 技术方案或理论观点有一定创新,论证、表达、图示基本规范,总体水平和主要指标达到了一定水平,与公安实际工作基本结合,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的可以评为铜奖。

    五、大赛流程及报送要求

    (一)科技制作与技术应用类成果在申报时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理论与软科学类成果字数要在3000字以上。

    (二)申报成果通过公安网公安院校学生科技应用创新大赛申报系统填报。参赛同学请自行联系指导老师,于8月20日前按上述要求将书面申报材料报学院团委(实验楼A407),团委将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赛。

    入选作品另行通知,并到团委现场录入申报系统,由团委导出纸质材料后统一报送至评奖办公室: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科研部组织计划处。

  4. 参赛获奖成果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颁发证书和奖金。每项成果金奖2000元,银奖1000元,铜奖500元。赛后,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我院获奖学生进行再奖励。

       该项赛事参赛对象为公安院校学生,是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和学生专业素养的综合体现,请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认真组织,学员积极报名参加。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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