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创新创业 文件规定 正文

山东警察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建设方案(试行)

作者:时间:2021-06-22点击数:

山东警察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建设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励和支持师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形成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和条件,提高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的相关要求,决定成立山东警察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工作定位

创新创业学院在团委等部门承担的相关创新创业工作基础上,统筹学校现有创新创业工作资源,构建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实践训练体系,深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训练、队伍建设等关键领域改革。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突破口,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更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完善创新创业教育机制,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为推进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机构

创新创业学院院长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团委书记担任常务副院长,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财务装备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院长。

创新创业学院设立办公室,挂靠团委。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创新创业学院对外联络、校内资源统筹及与相关部门工作协调;负责创新创业教育规划与方案的制定;负责校外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及项目的对接;负责学院日常事务。

创新创业学院内设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中心、创新创业训练中心、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导师中心、基金项目中心,负责人由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

四、工作职能

创新创业学院整合、协调、拓展、管理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推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转化孵化。

(一)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1、拟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责任单位:教务处、团委)

2、加强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提高广大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按照上级关于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适时编写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材,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加强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教务处)

3、开设创新创业教育系列课程,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研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通识课程;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结合专业建设和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开设创新类专业指导,在此基础上,开发创新教育系列课程并适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责任单位:团委、各系)

4、加强与公安机关合作联系,衔接一线实战工作,举办创新创业教育系列讲座。围绕公安专业教育实际,邀请一线实战部门专家进行创新类学术讲座,在此基础上形成具有公安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系列讲座。(责任单位:各系、团委)

(二)建设创新创业训练体系

1、开展创业训练项目训练。对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申报,整合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加大创新创业项目立项,按照上级政策要求,配合指导老师做好项目经费支持等工作。(责任单位:团委、各系)

2.加强学生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以学术科技类学生社团为依托,建立学生科研创新团队,聘请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等作为团队固定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开展科研创新的持续性研究。(责任单位:团委、各系)

3.加强创新创业竞赛平台建设。建立以赛促创、以赛带练的实践训练平台,通过举办“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月”等活动,进一步健全“挑战杯”、“互联网+”、“数学建模”等重要赛事的选拔、培养和推进体系,出台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置换制度,提高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第二课堂的积极性,学生创新创业与学科竞赛参与率不低于80%。(责任单位:团委、外语教研部、各系)

4.创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平台)。加强实践教学,通过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加强与公安机关合作联系,衔接一线实战工作,加强校企合作,联合开展课程、科研等方面的合作。(责任单位:团委、各系)

(三)完善创新创业中心体系

1、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中心,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面前全校各年级学生,研发、设置和完善创新创业相关课程。

2、创新创业训练中心,由教务处、各系负责设置校内科创社团实践课程和实验室实训课程,联系公安机关建设校局合作的实习见习基地,联系校外企业建设校企合作的实操实训基地。

3、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导师中心,由各系、团委负责组织校内外经验丰富的创新创业教师,组成双创导师专家组,对双创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程设置优化和项目赛事评审等事宜进行研讨和决议。

4、基金项目中心,由团委负责有关创新创业各项赛事和项目的申报、审核及管理,负责校内配套经费和校企合作赞助基金的管理,创新创业相关项目、赛事、培训和会议等产生的费用履行报销手续。

负责人由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

五、组织实施

(一)加大扶持力度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在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设立专岗,负责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训练实践体系的建设推进及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积极搭建专门实验室平台,用于学生科研创新团队科研项目孵化及专项赛事集训等工作。

(二)健全保障机制

加大对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经费投入,支持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每年从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及实践活动,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加强机制保障,对纳入学院认可范围赛事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并在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方面予以支持。

(三)强化督导落实

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各系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各系人才培养质量体系。列入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并向学院师生公布,接受监督。

(四)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使创新创业成为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社会支持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及时总结推广各系创新创业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丰富宣传形式,促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团

                                                                   2021514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山东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