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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警院 血融情暖——我校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作者:时间:2024-11-21点击数:

  为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持续推动我校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增强警校学子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敢于奉献、乐于奉献的文明校园氛围,山东省血液中心将于11月21日至22日,走进校园,面向全校师生,举办本年度第二次校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此次活动由校团委主办,爱敬院社团承办。

  回首往昔,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爱敬院社团秉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组织多次无偿献血活动,充分展现了公安院校师生的社会责任感,对培养我校学子的奉献精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青春燃生命之光,热血铸藏蓝警魂。在山东省血液中心工作人员与我校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山东警察学院荣获“山东省无偿献血组织表现突出学校”荣誉称号。未来,我校将继续深化与山东省血液中心的合作,进一步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以实际行动传递温暖。

以下是献血前后注意事项,请同学们提前知悉:

1.献血前注意事项

充足睡眠:献血前一天应保证充足睡眠,保持健康生活习惯。

饮食建议:献血当天应清淡饮食,避免空腹,前一晚不要摄入高脂肪、高蛋白食物,如肥肉、油炸食品等。

药物和酒精:近一周内不要服用感冒类药物;不要饮酒。

2. 献血过程中注意事项

健康征询:献血前须填写《献血者健康情况征询表》,如实反映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

测量血压:献血前需测量血压、脉搏,并采集血样初检。

针眼护理:献血时伸直胳膊,根据医护人员的指导做松攥拳动作,放松心情。如有不适,及时与医护人员沟通。

3. 献血后注意事项

按压针眼:献血完毕后,用三指并拢按压针眼15分钟,或用专业的弹力绷带绑扎25~30分钟。

休息和饮食:献血后2小时内献血一侧手臂不要提重物,4小时后可去掉创可贴,24小时内针眼处不要着水,不要做剧烈运动或重体力劳动。

恢复指导:献血后保证充足休息、合理饮食,血容量在适当饮水补充体液后经1~2小时可恢复。

  血融真爱,情暖寒冬,让我们一起挽起衣袖、伸出援手,捐献可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用无偿献血的方式为生命保驾护航,用爱让生命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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