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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 印发《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 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2-13点击数: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
印发《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
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青联发〔2023〕3号

发布时间:2023-02-13 11:21:00 来源: 中国共青团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学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教育局、学联:

  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自2019年10月印发实施《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以来,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党的领导更加强化、职能定位更加聚焦、运行机制更加规范、机构规模大幅精简、人员管理更加严格、组织形象逐步改善,改革取得阶段成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巩固深化新时代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和建设,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制定了《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若干意见》的补充和深化,在改革精神上一脉相承,在改革举措上有效衔接,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

  2023年2月13日

 

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
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新时代高校学生会改革和建设,不断提升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和社会认可度,提出以下措施。

  一、把牢政治方向。学联是党领导下的青年群团组织,学生会是党领导下共青团主导的高校团学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引领青年学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二、加强领导指导。落实学校党委的领导机制和共青团的具体指导责任。学校党委要着力强化对学生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每学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学生会重大事项不少于1次。学生会改革和建设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中应有一定占比。学校党委负责同志应定期通过专题党课、集体谈话、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会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共青团对学生会的指导责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兼任校学生会秘书长;校院两级学生会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党员或团员。

  三、当好桥梁纽带。学生会要发挥贴近同学、覆盖广泛的组织优势,当好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既要把青年学生的温度如实告诉党,也要把党的温暖充分传递给青年学生。健全线上线下密切联系同学机制,常态化了解并反映同学思想动态、普遍需求、突出困难,做好同学在学业、就业、创业等方面普遍关心的政策宣讲和具体服务。严格落实学生会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

  四、抓实队伍建设。学生会要注重自身建设质量提升,建立规范化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学生会工作人员政治学习的系统性、思辨性、针对性,明确参加集中学习的人员、频次、内容等要求。学生会团支部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2次政治理论学习。建立常态化骨干培训制度,以政治理论学习为重点,突出服务同学宗旨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每年春、秋季开学分别开展1期培训,覆盖校院两级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

  五、提升服务实效。学生会要把服务同学成长和支持学校育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统一起来,把服务同学的普遍性和针对性统一起来,着力帮助同学提高社会化能力,配合团组织积极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主动向城乡社区报到,带动广大同学在社会实践中提升政治素养,做引领广大同学成长的组织。研究生会要更加关注同学学术科研、就业创业等方面需求,本科院校学生会要更加关注同学在学业发展、升学就业等方面需求,高职(专科)院校学生会要更加关注同学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等方面需求。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同学身边,鼓励校院学生会在学生宿舍区等建设“学生会服务站(点)”。扎实开展“我为同学做实事”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地策划一批“小而实”的服务项目,帮助同学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进行调整优化。加强对港澳台学生、国际学生的联系和服务。

  六、创新组织模式。学生会工作队伍要在保持校级规模精干、力量下沉院系的基础上,创新工作力量组织模式,不断提升组织运行效率。构建“主席团选举+工作人员选聘”的工作队伍遴选模式,严格工作人员遴选的政治条件、学业标准和结构要求,主席团成员遴选严格规范落实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制,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要严格团组织推荐、党组织把关程序,探索同等条件下随机聘任、试用考察、动态调整的机制。构建“主席团轮值+工作人员岗位交流”的组织运行模式,健全主席团执行主席轮值制度,推动工作人员校院间、部门间的岗位交流。

  七、优化项目运行。通过完善项目化运行机制,广泛吸纳同学参与学生会工作。构建“工作人员+项目志愿者”的工作力量组成模式,优化工作项目志愿者招募、培训和激励机制,鼓励运用“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评价项目志愿者。构建“揭榜挂帅+竞标承办”的项目化参与模式,采用“发榜、竞标、承办、评价”等形式,鼓励院系学生会、社团、班级等竞标承办工作项目,广泛动员更多组织化力量为同学服务。

  八、强化考核评价。对学生会每学年开展1次改革情况评估和同学满意度评价,对学生会工作人员每学期开展1次述职评议,把同学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尺,评估评价评议结果作为工作考核、骨干遴选、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重要依据,对评议结果优良的工作人员可给予一定表彰激励或政策倾斜,对评议结果较差的工作人员要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九、坚持从严治会。严格依章依规管理和从严教育,防止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脱离同学、官僚气、庸俗化等问题。建立学生会信息公开制度,主动面向全体学生公开章程、工作人员情况、重点工作项目、重要工作安排、改革进展等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接受同学监督。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涉及负面舆情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团委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共同维护富有理想、关心同学、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

  十、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团委要建立健全与所在地党委教育工作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高校党委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对学联学生会的指导,建立问题发现研判处置机制和工作预案,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各级学联要落实好对会员团体的具体管理责任,建立会员团体履职评价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各高校团委要健全完善指导学生会的具体制度,建立学生会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激励机制,完善学生会运行机制、重大活动的事前审核和事后评估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等。

  科研院所等机构的研究生组织参照执行。

转自中国共青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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